【記者爆料網/台中報導】近日有民眾舉報部分電動車主疑違法使用延長線私接公有停車場充電樁充電,規避相關收費,影響公眾利益及充電安全。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將充電槍拉到非充電車格使用,不符合充電專用車格及充電樁設置使用原則,市府將持續加強巡視,若查獲違規車輛將拍照錄影舉證,並依刑法竊盜罪、詐欺得利罪嫌告發,提醒車主依規使用,勿觸法得不償失。停車管理處表示,環保意識抬頭,電動車數量持續攀升,市府逐年增加充電樁數量,提供友善充電環境,但近日接獲民眾舉報,有部分電動車主疑似將車子停在一般停車格後,擅自以延長線私接公有停車場內設置的充電樁充電,由於電動車主使用裝置非公有充電樁的附屬設備,可能會在充電過程導致電纜短路過熱起火,也可能影響公共充電樁使用年限。停管處強調,公共充電樁是「專供」停放在「充電車格」的電動車輛充電使用,如果將充電槍拉到非充電車格使用,已不符合充電專用車格及充電樁設置使用原則,並有觸犯刑法第320條、第323條的竊盜、刑法第339條第2項詐欺得利行為之虞,為防止民眾違法私接電源,將會加強巡視停車場,並針對違規車輛拍照錄影舉證,依刑法竊盜罪或詐欺得利罪向檢警單位告發,呼籲民眾勿因此觸法,得不償失。首稿時間|2023/06/28 11:11更新時間|2023/06/28 11:11